第二十三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应勇出席并作主旨发言
依法打击跨国犯罪 加强犯罪资产追回
携手维护各成员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
5月14日下午,第二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团在京出席会议,并围绕会议主题作主旨发言。
本次会议主题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院关于刑事司法、资产追回以及国际争端解决领域的经验交流”。
北京时间5月14日下午,第二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由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检察院主办,主题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院关于刑事司法、资产追回以及国际争端解决领域的经验交流”。国家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团在京出席会议,并围绕会议主题作主旨发言。
应勇指出,跨国犯罪作为世界性治理难题,不仅体现在打击犯罪本身,也体现在跨国犯罪资产转移发现难、追缴难。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持下,跨国犯罪资产转移模式迭代升级,虚拟币、虚拟资产迅速跨国流转,更具隐匿性、迷惑性、复杂性,打击跨国犯罪和追赃挽损难度更大,严重损害各国安全和发展利益。
应勇表示,中国高度重视跨国犯罪资产追回工作,恪守国际义务,持续健全完善国内法律规范和司法程序,建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机制。中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防范犯罪资产跨国转移和推动犯罪资产追回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依法惩治各类跨国犯罪,充分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完善执法司法办案规范。在司法办案中同步开展追赃挽损,数字赋能提升跨国犯罪资产追回能力,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合作,明确与外国司法机关开展涉案财产追回协助的程序和要求,形成打击跨国犯罪和犯罪资产追回合力。
“防范和打击犯罪资产跨国转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惟有加强合作,才能共赢未来。”应勇表示,中国检察机关愿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一道,落实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大力弘扬“上海精神”,深化交流合作,共同依法打击跨国刑事犯罪、加强犯罪资产追回,更好维护各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线索、情报共享,共同防范跨国犯罪和犯罪资产跨国转移。二是深化司法协作,在国际法框架内及时便捷执行各国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相互支持对犯罪资产的调查、扣押、没收和追回,提升跨国追赃实效。三是加强业务交流,深化高层互访和检察官研讨交流,互学互鉴司法办案经验,共同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与会各方就加强检察合作、加大联合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力度、提高犯罪资产追回效率、加强检察人员交流、深化司法协作等,达成重要共识,通过了《第二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第二十四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将于2026年10月在俄罗斯联邦举行。
(图片:钟心宇)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